案例10:法院执行裁定审查稿,债务27万元与余额62万元分列

示例任务与材料

某法院办理甲公司申请执行乙公司的货款案件,示例执行案号为(2026)测执208号。题设中的法院已核对:判决本金36万元,已付款9万元全部抵本金,剩余本金27万元;执行通知已经送达,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剩余本金未支付。银行2026年10月8日反馈账户余额62万元,但现有反馈未说明在先冻结和资金性质。利息、费用尚未核定。

本次材料包包括判决、付款凭证及抵本金确认记录、送达材料、银行反馈、人员信息表和拟采用办理意见。任务是根据已确定的范围起草内部审查稿,未实际查询账户或生成裁定,也未作出司法措施。

第一步:把事实和拟采用意见交代完整

我以法院承办人员身份起草执行裁定内部审查稿,交付一份可编辑Word及文件链接。
法院名称、双方主体和人员按本案信息表,案号(2026)测执208号。
请以法院已确认的剩余本金270000元作为本次拟控制金额组织草稿,
判决本金360000元、已付款90000元全部抵本金的过程在事实段写清。
银行反馈余额620000元单独记载,不改成本案债权或拟控制金额。
利息费用未核定,不擅加、不写为零;在先冻结与资金性质仍未知,
保留其对后续办理的影响,不写成“无其他冻结”或“全部可供清偿”。
拟稿日期2026年10月18日,银行反馈日期仍为10月8日,不混用。
不制作签名印章,不宣称已经签发或采取措施。

本例拟控制金额是承办人员给出的示例起草条件,不是从账户余额自动推出的法律结论。需要先研究措施种类或范围时,另提出执行实施分析,不要让文书生成替代办理选择。

第二步:打开Word检查三组一致性

检查组应当对应
债务口径36万元减9万元为27万元,事实段、理由和主文不出现不同剩余本金
财产口径62万元为某时点余额,在先权利和可执行范围未知事项不被删掉
身份与日期法院、案号、主体、职务、拟稿日和反馈日各自准确

法院稿仍受连接器和母版允许的角色、文种与模式限制;说明法院身份不会取得正式签发权限。若不能生成相应稿件,应报告实际状态。一般规则及流程见法院办理与起草。

第三步:追加付款后局部更新

补充法院已确认的2026年10月16日付款12000元,明确全部抵本金。
请将剩余本金和本次拟控制金额相应更新为258000元,
同步修改事实段、理由与主文中受影响的数字。银行10月8日余额不作为新余额更新。
利息、费用及在先冻结状态仍按原限定,其余确认事实和人员不改。
另存修订Word并提供文件链接,不覆盖原稿。

检查修订稿是否保留付款来源和时间,不把后来的付款倒写入较早银行反馈。取得文件后仍按本院流程审查、修改、审批和签发;格式完整、金额相符不等于案件已经办理完毕。普通文书的缺项与局部修改见Word交付工作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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